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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药”还是“贩毒”? 非法贩卖盐酸曲马多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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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4 14:34:30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犯罪活动,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4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邀请了张家港市沙洲职业工学院4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以案宣教。

被告人丁某在明知盐酸曲马多缓释片是国家管制的精神类药品,且购买人在购买该药品不是正常医疗用途并已吸食该药品上瘾的情况下,仍然先后四次应购买人要求,以牟利为目的,虚构自己有肾结石的事实,找医生开处方后购得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共计8盒48片进行贩卖。后本案经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所涉药品含曲马多,而曲马多是一种中枢镇痛药品,长期或过量滥用会产生类似于海洛因的依赖症状,是海洛因成瘾者最常用的替代品,已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案系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含曲马多制剂的新型毒品案件。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就麻精药品的概念、种类、危险性等方面;检察院干警针对如何防范涉毒犯罪及其犯罪后果等方面进行普法宣讲,告诫大家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增强禁毒意识,认清极具伪装性的、迷惑性的新型毒品,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此次活动,彰显了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鲜明立场,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正确认识毒品危害,自觉增强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形成社会大众“人人识毒、远离毒品”的良好禁毒氛围。


 

来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潘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