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
某高等专科学校出具的调查报告足以令某公司相信小李提供的学历证书是伪造得来。小李以虚假学历证书至该公司处应聘,将学历作为应聘的有利条件之一,以期许得到公司的认可,该行为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欺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
◀法官说法▶
诚信是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是民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有违诚信的民事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势必难以形成以诚实信用为荣的良好社会环境。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学历信息、工作经历等均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重要的影响,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学历证书、个人履历等,导致用人单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