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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鉴定问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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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8 09:55: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案件审判工作质效,本着“共建共治、专业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联合交警大队、鉴定机构等13家单位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

会议主要围绕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纠纷中涉及的鉴定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各方对进一步规范鉴定行为、减少重新鉴定、维持鉴定的稳定性、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上,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通报了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情况,总结分析了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的人伤、车辆属性等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了上级法院的裁判精神,并对进一步规范诉前诉中鉴定,抓好鉴源治理工作,提高诉前调解力度,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专业能力和理赔意识。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应由专业人员审核,审慎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保险公司应向鉴定机构提供对接鉴定的专人,且积极到场参与和见证鉴定过程。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诉前调解机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二要强化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鉴定程序,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提高专业素养,确保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完善鉴定流程,提高鉴定的速度与效率,创建简便高效的联络机制,方便各部门之间快速送达、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

三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对未进入诉讼的理赔案件,保险公司对诉前鉴定报告有疑问,应及时向鉴定机构反馈,鉴定机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对于法院委托鉴定的案件,如遇当事人有遗漏委托的鉴定事项,应及时告知情况,以便法院及时完善和补充鉴定事项。



 

来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潘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