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终本出清”?找不到人、查不到财产、财产无法处置,因这些原因,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往往成为历史积案,这些积案横亘在法院与群众之间,造成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质疑,“终本出清”就是要解开“执行不能”桎梏,想方设法让法院判决落地见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一
执行“终本”不终止,快速出击结旧案
徐某债务众多,2013年以来,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8件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案件“终本”后,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接到线索称,被执行人徐某已签署拆迁安置协议,存在拆迁安置权益。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动迁部门进行核查,并向动迁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停办理徐某拆迁安置协议项下的拆迁安置权益发放手续。随后,执行干警上门告知徐某及其亲属相关情况,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迫于执行压力,徐某及其亲属主动来到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与9件案件涉及的6名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最终与4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将约定的款项共计100余万元履行完毕。其中,申请执行人李某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及时兑现其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前往李某家中,组织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现场履行15万余元。至此,长达11年的4件终本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二
多方联动,公安协助促执行
张某因故向多人借款,后未按约归还,导致多名债权人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等执行材料,并多次联系张某,但张某坚持“不露面”,也不愿接听法院电话。经法院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也无固定工作,行踪不定。因迟迟无法执行到位,张某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5件案件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面对案件僵局,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最终找到张某行踪。将张某拘传回院后,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对张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面对即将被拘留的压力,张某立即转变态度,承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联系其亲属代为履行25万元,现场解决2件案件。剩余3件案件,在法院督促下,张某依照承诺定期前往法院履行还款义务,5件案件顺利执结。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终本出清”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查人找物,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威慑,促成案件执结。除上述案件外,日前,该院还对其他 20件小标的案件或涉民生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