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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送达”开启送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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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1 10:32:24 打印 字号: | |

送达难问题,一直是阻碍民事案件特别是小标的民生案件快速审理的第一道关口问题。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通过“网格送达”举措有效破解送达难题,成功化解了诉前诉中两起赔偿纠纷。  

某日,刘某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车在某路段相撞,造成刘某、张某两人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后双方均至医院进行了治疗,产生了医疗费以及营养、护理、误工等相关费用,刘某联系张某要求赔偿,但张某认为刘某主张的赔偿太高,不愿意赔付。

另因刘某驾驶的摩托车投保有交强险,张某也就其产生的医疗费损失向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但保险公司需要被保险人即刘某的签字同意,但刘某拒绝配合签字,双方的赔偿为此陷入僵局。刘某在向张某主张赔偿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

该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第一时间联系张某,但张某电话无人接听,电子送达置之不理,邮政快递派送因无人签收退回法院,该案送达陷入了僵局。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根据张某居住地信息,奔赴村委向网格员详细询问张某的具体家庭地址、工作情况以及他的日常信息。网格员告知了确切家庭地址,并表示张某平时靠捕鱼为业,故白天不容易找到,但晚上他肯定会回到家里。了解到上述信息后,承办法官前往张某家中,但家门紧闭、家里没人,故根据网格员提供的上述讯息,将应诉材料留置送达,并拍摄了留置材料的照片,希望张某回家看到材料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

开庭当天,张某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双方均受伤且需要双方相互赔偿的特殊情况,及双方的车辆性质、责任分担等客观情况,据实分析了刘某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张某的经济状况及预期的可执行能力等问题,向双方陈述利弊、权衡得失。在承办法官的全力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同意配合张某向其保险公司理赔,在张某拿到理赔款后再将其应向刘某赔偿的损失支付给刘某。至此,双方相互赔偿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来源: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潘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