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游丽娇,女,1997年7月28日出生于云南省弥勒县,公民身份号码53252619970728352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云南省弥勒县江边乡宁旧村委会拖寨村民小组44号,暂住江苏省江阴市康宁花园3幢201室。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3年11月21日作出(2023)苏0582刑初1250号刑事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游丽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申请情况:因罪犯游丽娇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本院对其监外执行,并提供医院检验科报告单予以证实。本院委托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游丽娇进行法医学技术审核。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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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