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利,法院判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6-12 09:52: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丙某某经事先预谋,利用其制作含有劫持主页病毒的WINDOWS操作系统激活工具,通过感染病毒劫持用户浏览器主页的方式,推广网页获取流量,共计获利人民币397万余元。经鉴定,该病毒具有强行更改浏览器主页为设定网页及更改HTTP请求数据包加载设定网页。

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丙某某采用技术手段,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立功表现,退出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丙某某系自首,退出违法所得,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丙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甲某某、乙某某、丙某某均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很多网民有过类似的经历,安装了一些软件后自己的浏览器主页就被修改和锁定了,想改回原来的主页却又无法操作,这就是 “流量劫持”。“流量劫持”就是指攻击者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拦截、修改或者控制用户上网的行为,以此达到网络流量的引流甚至诱导用户安装木马程序、获取用户数据的非法行为,通俗来讲就是行为人使用非法手段促使网民访问相关网站的行为。法官提醒大家在使用计算机等智能设备时,应当增强防护意识,从正规渠道下载软件或应用,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潘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