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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张缓缓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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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09 10:12:03 打印 字号: | |

关于罪犯张缓缓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况:罪犯张缓缓,女,1992年1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商丘市,公民身份号码411425199201091541,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坞墙乡鲁楼村3号附1号,暂住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金村村陶家巷15组16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缓缓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申请情况:判决生效后,因张缓缓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我院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2023)苏0582刑更6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将罪犯张缓缓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5月5日,张缓缓在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产下一子崔艺泽。2023年5月24日,张缓缓以其在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本院提供了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公示期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12-56967299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潘珂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