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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化解某地产项目致359户业主迟延交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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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28 09:56: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我院调解,张家港某房地产公司花园项目顺利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至此,因“备案难”导致359户业主延期交房近一年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0154月,张家港某房地产公司与江苏建工签订了某花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江苏建工以发包方直接发包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未提供相关文件为由不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相关工程不能备案直接影响359户业主的按期交房。

201710月,张家港某房地产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建工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我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江苏建工配合张家港某房地产公司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江苏建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中院,苏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在上述案件执行过程中,江苏建工起诉家港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案件同时也在审理过程中,我院统筹兼顾2个案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工程备案和工程款支付事宜一并协商、合并处理,从双方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了多个调解方案,通过反复磋商,克服重重困难,双方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家港某房地产公司将工程余款约6000万元全部交至法院,待江苏建工协助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后,再到法院领取工程款。

截至目前,工程款已汇至我院账户上,工程竣工备案手续也已办理完毕,历时一年之久的“备案难”“交房难”可能引发359户业主群体性纠纷的隐患被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张家港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