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会议精神,塘桥法庭和凤凰法庭整合执行力量,扩大执行声势和影响,于2017年11月10日晚九点半至11日凌晨四点间开展了联合执行会战,由邵红和李娟两名庭长担任联合指挥长,分别带领两个执行小组现场执行,并相互配合、协作,在行装科的大力支持下,两庭共出动19名干警,5辆警车,兵分两路,对17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强制执行,拘传回法庭被执行人6名(杨金石、徐东、潘曹忠、缪金元、宋向东、缪丽珍),现场搜查2件3处,搜查到现金2000余元和银行卡若干张,拘留2人(宋向东、缪丽珍),执行标的204万余元,共计执行到位现金185000元。案由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纠纷。
典型案例:
申请人万建军诉被执行人杨金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98112.50元,在本院通过法院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70222.92元后,余款27889.58元被执行人迟迟未予履行,向被执行人送达传票及多次电话通知来法庭申报财产、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杨某某置之不理。11日凌晨1时许,执行小组在被执行人家中找到杨某某,依法将其拘传回法庭,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杨某某当即积极联系家人,由家人于11日凌晨3点交来法庭执行余款27889.58元和执行费1370元共计29259.58元,并由杨某某作了检讨。该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周在青与被执行人徐东、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徐东的执行标的为95485.63元。10日晚11时许,在徐东家中找到徐东,对其家中进行了搜查,搜查到现金1700余元及银行卡3张,依法将其拘传回法庭,告知其抓紧筹措现金,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电话通知申请人来庭协商。11日上午10点,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徐东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5000元,由徐东家人送来法庭现金30000元,并由徐东朋友直接代为转账给申请人55000元,该案件由当事人和解履行完毕。申请人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了感谢。
申请人郑建祥与被执行人缪金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21350元。在找到被执行人后,对其住所及经营的店进行了现场搜查,但仅搜查到现金300余元。在拘传回法庭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且半年前腿部受伤尚未完全康复,看守所有可能不接受,故于11日上午通知申请人来庭做双方的工作,同时要求被执行人设法筹钱,经过半天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30000元,余款再分期履行完毕。
这次执行会战,有近一半案件执行标的较小,且有部分被执行人不在家中,但由于两庭准备充分,声势比较浩大,有三名被执行人在11日上午主动打电话来法庭,表示在今后两三天内自觉来法庭履行义务。今后,两个法庭还要加强紧密合作,加大执行效果,提高执行到位率。